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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9日
摘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十九大报告重点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从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贯彻”到党的十九大的“发展”,表明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很有必要,同时,也给理论... 展开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十九大报告重点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从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贯彻”到党的十九大的“发展”,表明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很有必要,同时,也给理论界和学术界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我国最新理论成果。新时代条件下,我国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科学的法治理论指导。在此背景下,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用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形成并发展了具有中国风格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一切科学理论的创新与发展都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理论来源和实践基础。从时代背景上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与十八大以来国际背景、国内背景以及党内状况紧密相连。从理论来源上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创新过程中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的法治思想,汲取了我国古代法制文化之精华,并适当借鉴了西方法治文明的合理成分。从实践基础上讲,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实践成为这一理论在新时代创新发展的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主要由法治规范、法治关系、法治运行和法治价值四大部分理论构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不断进行经验总结,形成了系列创新发展理论成果。具体而言,在法治规范理论创新方面,党中央提出了依宪治国论、法治体系论;在法治运行理论创新方面,党中央提出了法治布局论、法治方针论、依规治党论;在法治关系理论创新方面,党中央提出了党法关系论、德法共治论、法治改革论;在法治价值理论创新方面,党中央提出了良法善治论、公平正义论以及法治文化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新时代之创新具有独特的理论品格与时代特质。这些基本特质包括:以全局为基准的战略定位、以时代为坐标的问题导向、以实践为基础的辩证思维、以人民为中心的坚定立场、以整体为抓手的系统方法、以融通为前提的开放视野。具体而言:它基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融入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规划、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思考法治问题,体现了以全局为基准的战略定位;它基于时代问题、回应重大问题、立足现代国情、依据法治现状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体现了以时代为坐标的问题导向;它辩证认识法治与党的领导的关系、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国家法律与党的政策的关系、法治与政治的关系、法治与改革的关系,体现了以实践为基础的辩证思维;依靠人民是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的基本方式、为了人民是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的最终旨归、人民满意度是检验法治理论创新发展成效的根本标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坚定立场;它运用整体谋划、重点突破等方法推进法治理论创新,体现了以整体为抓手的系统方法;它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吸收和借鉴其他国家有益经验,在融通的前提下进一步展现了视野的开放性。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理论价值上讲,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之创新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新境界。从现实意义上讲,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理论之创新发展为坚定人们对中国特色法治道路的信心提供理论指引,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科学的法治理论导向,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行动指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理论支撑。从世界意义上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为发展中国家争取国际法治话语权提供中国经验,为世界其他国家的法治建设贡献中国智慧,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建立法治强国的坚强信念。 只有始终保持法治理论之树常青,才能始终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的经验启示主要有: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状况,突出社会主义性质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拓展理论眼光,放眼世界潮流和形势;广泛凝聚广大人民群众以及法治理论工作者的智慧与力量;时刻聚焦我国法治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基础前沿理论问题;坚守以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的价值取向。深刻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新时代发展之经验启示,对当前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从而更好地指导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无疑是非常有必要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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