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在20世纪末进行的学前教育体制改革,将学前教育的办学体制逐渐转变为依托社会力量发展学前教育,在缺乏国家和地方政府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全国学前教育呈现全面滑坡的局面,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和集体办幼儿园数量大幅度减少,民办幼儿园数量快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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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20世纪末进行的学前教育体制改革,将学前教育的办学体制逐渐转变为依托社会力量发展学前教育,在缺乏国家和地方政府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全国学前教育呈现全面滑坡的局面,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和集体办幼儿园数量大幅度减少,民办幼儿园数量快速增加,民办幼儿园基本自主定价,学费增长迅速,连带影响公办园学费也一路上涨。由于不能保障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地方政府对这种高收费现象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以市场为主要提供方式的学前教育给中低收入家庭造成了沉重负担,大大损害了学前教育公平和教育平等权。造成这些突出问题的因为在于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中的责任不清楚,甚至是忽视了政府的责任。学前教育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需要采取哪种提供方式引起了笔者的思考;教育成本应该由政府还是家长来承担,也是我国学界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热点话题。界定学前教育中政府责任的和明确学前教育成本的来源和提供方式,是影响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要素。要加快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推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就要全面、客观、准确地认识和把握学前教育的特性,明确政府、社会、家长在学前教育中的责任,着力解决学前教育经费的瓶颈制约,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本文研究建议,解决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问题,明确和强化政府责任是根本的出路。在目前状况下,解决我国学前教育经费的瓶颈,应加大政府对于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同时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在保障基本政府供给的前提下,允许家庭自由进行选择,同时对弱者实施补偿性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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