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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程技术图书馆
2022年11月29日
摘要: 临摹是书画学习、流传和创作中的特有活动,它对中国书画的发展有着特殊的作用,临摹在我国已经发展成为一门学问。临摹品同时又是书画作伪的滥觞之源,能否将之纳入著作权“作品”的范畴予以匡范,从而规范临摹行为、正视临摹作品,对我国书画行业的健康发展... 展开 临摹是书画学习、流传和创作中的特有活动,它对中国书画的发展有着特殊的作用,临摹在我国已经发展成为一门学问。临摹品同时又是书画作伪的滥觞之源,能否将之纳入著作权“作品”的范畴予以匡范,从而规范临摹行为、正视临摹作品,对我国书画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临摹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是衡量其能否享有著作权的主要标准,这方面的争议历来较多。本文从临摹作品的创作过程和表现的形式与内容等各方面来分析,认为临摹作品具有独创性。分别以两大法系的独创性标准来考量临摹作品,也可赋予临摹作品以著作权。从我国特殊文化传统的角度考虑,临摹作品具有充分的独创性理由。临摹作品无论在形成过程还是在结果表现上都与复制品有着本质区别,承认临摹作品的独创性有着现实意义和法理意义,同时也是法律实践的需要。 临摹作品类似于原始作品,也有别于演绎作品,建议在二次作品里另列一类:临摹作品,与演绎(派生)作品、汇编作品等并列。在著作权保护方面,借鉴原始作品著作权的同时借鉴二次作品著作权的相关规定。 文章最主要的贡献就是全方位、多层次地分析了临摹作品的独创性,其篇幅之长、角度之广,在相关文献中是少见的。文章另外一个贡献就是结合行业特点对临摹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设立了几条措施,有一定的实用性。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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