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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9日
摘要: 中古以降科举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因关涉到帝制中国后期的社会流动、结构变迁等重要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热点。本文采用区域史研究视角,主要以嘉靖《吉安府志》所载宋代乡贡进士题名和进士题名为依据,结合宋代文集、史书以及明清以来的族... 展开 中古以降科举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因关涉到帝制中国后期的社会流动、结构变迁等重要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热点。本文采用区域史研究视角,主要以嘉靖《吉安府志》所载宋代乡贡进士题名和进士题名为依据,结合宋代文集、史书以及明清以来的族谱等家乘文献,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探讨宋代吉州的科举状况和士人社会,并以之为观察点进而思考宋朝国家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力图通过区域史的具体研究,回应、修正学界关于宋代科举与社会流动的关系、南宋精英是否“地方化”转向等议题的重要观点。 除绪论和结语外,全文共分六章,每章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嘉靖<吉安府志>所载宋元乡贡进士名录考》考证认为嘉靖《吉安府志》所载宋代乡贡进士题名和进士题名来源于宋代乡举题名和进士题名碑。尤其是乡举题名,又来自于宋代官方科举档案——贡籍。嘉靖《吉安府志》所载的这份宋代乡贡进士名录,可与现存宋人文集、史书的零散记载相印证,具有相当高的可信度,为我们探讨宋代吉州一地的科举与社会状况提供了一份绝佳的史料。 第二章《明清吉安方志所载宋元进士名录考》进一步考证明清吉安方志中有关宋元进士记载的情况,为本选题研究建立切实的资料基础。研究认为,嘉靖以后族谱等家乘文献记载被大量修入明清吉安府志,甚至嘉靖《吉安府志》即有少量记载出自族谱文献。通过对比明清吉安府县志中的选举志,可见明清方志增补了大量的宋元进士,其增补路径为族谱等家乘文献——县志——府志——通志。这些增补进士大多是宋元时期的习进士业者、乡贡进士、漕贡进士及特奏名进士,或者完全出自虚构。选举志中另一被改造之处是选举志的注文。这些注文与宋元方志所呈现的进士科举与仕宦信息不同,侧重于显示标识族系的地名。这些地名的出现,呈现出一个从无到有、由粗而细的过程。它们是明清宗族建构过程中的产物,更多代表的是后代宗族,而非宋元的历史实际。 第三章《宋代吉州的士人与科举》从士人与科举、国家的关系入手,指出宋代士人群体本质上是因应于帝制国家文官政府及其文治政策而产生的。吉州士人成长于唐末五代,尤其在南唐有初步的发展。在宋代,随着科举制度的完善,吉州应举人数从北宋仁宗前期的五百余人增长至南宋末年的三万人,远远超过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这说明应举人数的增长并非根源于自然因素,而是有更深层次的人为原因。相比前代,宋朝政府有意培育一个介于读书应举者与科举及第者之间的特权群体,从而成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士人参加科举。而从士人及其家族来说,其利益能够通过读书应举得到更好的保障,这是他们不顾竞争愈趋激烈的现实仍然涌向科举一途的重要原因。北宋士人竟趋中央为官的动向,源自朝廷承自唐代以来以科举推动官僚化、加强中央集权的战略考虑,而庆历以后随着政府管理士人方式的改变,即州县学的普遍建立、本贯取解的最终确立,逆转了中唐以来士人脱离乡贯、长期聚集于京城及其周边取解的趋势,也使得“士始有不出乡者”真正成为现实。 第四章《宋代吉州的科举竞争与社会流动》从县域和家族的层面,对宋代吉州的科举竞争和社会流动进行探讨。宋代的科举竞争存在于各个不同的层面,既包括不同县域之间的竞争,也涵括不同家族之间的盛衰起伏。大多数家族并不能持续保持兴盛,只能闪耀于一时。而且旧的地方大族,并不能阻止新的家族参与科举并取得成功。关于社会流动,本章通过考察北宋至南宋前期吉州241名进士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认为即使按照严苛的定义,吉州进士仍有较多的比例来自于非官僚家庭。更重要的是,本章指出三代以上祖先、姻亲、旁系宗族成员对改变一个个体家庭的身份或阶层作用有限。观察吉州士人的成长经历,可知对个人地位上升帮助最大的是祖父以下的直系亲属,尤其是父母。另外,个人的资质和努力也很重要。社会关系整体上呈现出一种愈紧密愈有帮助、愈疏远愈无足轻重的态势。因此,将社会关系网扩大化并不足以否认当时较高社会流动性的存在。不过,社会流动往往是短距离的,家庭身份和阶层的转变往往不会一蹴而就。 第五章《宋代吉州士人的宦途与事业》对宋代吉州进士的宦途以及乡贡进士的出路与生计进行了考察,指出通过科举位处边缘的吉州士人开始与中央产生联系,而功名观念亦在吉州地方社会逐渐确立。吉州进士想要在宦途上取得进一步成功,就必须找到一个升进的着力点,或者以公忠闻,或者以能力显,或者以文章著。在这其中,忠于国家的忠节观念最为朝廷提倡。伴随功名观而来的忠节观念,就在无形之中扎根于吉州士人心中。不过,由于富贵利达的捷径始终存在,有的士人更加重视自身利益的实现,或者忠于君主个人而不顾朝廷舆论,或者依附宰相而抛弃圣贤教训。与及第进士不同,乡贡进士作为落第者,多数仍面临生计和出路的抉择。一部分人仍寄希望于科举,经过长时间的等待和挣扎,通过特奏名或其他方式取得官位;一部分人则以教书为业,在维持生计的同时教学相长。还有一部分人选择回归家庭,或者经营家业,谋取生计;或者将希望寄托于子弟之上,悉心教导;或者将对科举的热情转寄于学术。在地方社会,居乡士大夫和乡贡进士处于领导地位。在危急时刻,他们帮助地方官府抵御外敌、平定叛乱,是朝廷在地方上可以仰仗的力量。在教育文化事业上,居乡士大夫和乡贡进士更是主导者和积极参与者,鹿鸣宴、乡饮酒礼、修建学校和书院、修纂州县方志等教育文化活动中,都可见到他们的踪影。而且,居乡士大夫和乡贡进士也会参与乡里公益事业,修建桥梁、道路、陂塘等,为地方社会作出贡献。 第六章《宋代吉州士族的婚姻与社会》指出在择偶观念与行为上,吉州士族优先以士族为婚配对象,富家次之,而士族之间的通婚非常频繁,两宋皆然。就婚姻圈范围而言,两宋吉州士族均以本地婚姻为主,外地婚姻为辅,本地婚姻占据主导地位,外地婚姻数量较少。不过,两宋亦存在差别,北宋吉州士族以家族整体与外地士族通婚为主要特色,有的家族不仅连续几代与外地士族通婚,而且人数较多,通婚频繁。而南宋士族则以家族中个人与外地通婚为主,家族其余人仍与本地士族联姻。而且由于北宋地域较南宋辽阔,所以北宋士族的通婚半径要大于南宋。两宋吉州士族婚姻的区别和共性,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观察。从政策的角度来说,北宋前期政府压制江南士族及政策所塑造的“以官为家”的环境,促使吉州士族或主动或被动地外迁,从而使得远距离通婚要比南宋更加普遍。而共性的背后,则是随着士族地位上升与下降而出现的婚姻圈的扩展与收缩。婚姻关系更多的是家族社会地位的表征,对于一个家族的发展仅仅起到辅助作用而不是决定性作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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