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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程技术图书馆
2022年11月29日
摘要: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面部识别技术在各国出现了爆发式增长,其应用领域从国家安防拓展到金融交易、公共交通、营销零售以及医疗教育等领域。面部识别技术在与社会深度融合的同时,也给自然人面部特征信息带来了挑战。面部特征信息是自然人面部生... 展开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面部识别技术在各国出现了爆发式增长,其应用领域从国家安防拓展到金融交易、公共交通、营销零售以及医疗教育等领域。面部识别技术在与社会深度融合的同时,也给自然人面部特征信息带来了挑战。面部特征信息是自然人面部生理特征信息化的表现,与人格尊严密切相关,如果不当收集和使用,可能会严重损及信息主体人身财产权益,探讨面部特征信息的私法保护尤为必要。有鉴于此,本文从以下五个部分入手,对面部特征信息的私法保护进行研究。 文章的第一部分是“面部特征信息概念、特征及性质”,主要论述了面部特征信息的技术原理、本质特征、概念及规范属性。通过对面部特征信息产生的特定技术语境的介绍,对面部特征信息的内涵与外延进行界定,明确面部特征信息的不可改变性、公开性、高度尊严性,及唯一标识符的本质特征,并面部特征信息的生物识别信息、个人敏感信息性质进行论证。 文章的第二部分是“面部特征信息保护面临的典型风险与制度困境”,主要分析归纳了当前面部特征信息保护在实践中面临的典型风险及现行私法保护不足的问题。在实践中,面部特征信息面临着知情同意失灵、数据库功能蠕变、信息滥用、无法实现匿名化、深度伪造技术的攻击等风险;在立法规范上,现行面部特征信息私法保护存在着保护路径不明,得不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并且现行私法对面部特征信息侵权认定标准过于严格。 文章的第三部分为“域外面部特征信息保护的制度经验”,主要对欧盟、美国和澳大利亚、世界经济论坛等国家和地区的面部特征信息保护制度作了介绍。欧盟在《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中对包括面部特征信息在内的生物识别信息的概念和性质进行了明确,并建立了三个层级的保护制度;美国伊利诺伊州出台了专门的生物识别信息隐私法案,在概念、信息处理者义务以及诉讼上作了独具特色的安排,此外,联邦层面还出现了面部特征信息专门立法的趋势;澳大利亚在《隐私法》之中针对面部特征信息的功能、技术原理等对面部特征信息保护作了有针对性的规范;世界经济论坛从面部识别技术的规范使用角度入手制定了治理框架。 文章的第四部分是“面部特征信息的私法保护路径审视”,主要对面部特征信息的私法保护路径进行了探讨。面部特征信息具有隐私属性,在特定情形下属于私密信息,但隐私权保护路径的个人评判方式无法适应面部特征信息的大规模利用趋势,难以提供充分的损害救济;肖像权则无法涵盖面部特征信息所有表现形式,与面部特征信息的本质存在差异,且也存在保护力度不足的问题。个人信息符合面部特征信息的本质,能够为面部特征信息提供充分保护,应在个人信息保护路径之下完善面部特征信息的保护制度。 文章的第五部分为“我国面部特征信息私法保护制度的完善”,主要对个人信息之下面部特征信息保护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建议。首先对一般个人信息与个人敏感信息分类保护的制度正当性进行了论证,认为面部特征信息应归入个人敏感信息中,进行特殊保护;再次从面部特征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基础、目的、知情同意制度、面部特征信息数据库的建立等角度出发对面部特征信息的保护规则进行了细化;最后认为应当调整面部特征信息侵权认定标准,构建多元化归责原则,处理者有“程序性违法行为”即认定损害发生,并确立最低损害赔偿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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