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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程技术图书馆
2022年11月29日
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限于法定的几种流转方式,同时我国相关法律也只局限于这几种法律流转方式的设置上,限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集中,阻碍了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同时,对于如何流转以及流转后农民权利保障和救济的法律研究存在空白,导... 展开 长期以来,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限于法定的几种流转方式,同时我国相关法律也只局限于这几种法律流转方式的设置上,限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集中,阻碍了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同时,对于如何流转以及流转后农民权利保障和救济的法律研究存在空白,导致了土地荒芜等土地流失的严重问题,因此本文重点部分放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规制。在研究流转方式之前,我们先从土地承包经营权入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进行界定,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界限更加清晰。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目前《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物权法》等现行法律,集中分析流转权益分配关系的调整及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制,以期在流转过程中确保农民的权益。此前中央在这方面已有努力,比如2005年1号文件曾要求,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在农户自愿、有偿的前提下依法进行,防止片面追求土地集中。结合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及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要求,借鉴国内外经验,提出适应我国农村发展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流转方式,并从实体和程序方面就各种流转方式的法律保障和创新进行分析,望突破现有法律的局限,预期达到初步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平公正及效率的目标。本文在分析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流转方式之外,结合历史经验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其他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同时保障农民切身利益、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流转方式和原则。最终文章旨在构建一套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模式,本文分析现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中主要问题——大量的土地抛荒,农村的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现阶段必须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进行改革。农业的大发展要求必须连片经营,规模经营,也就是要求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本文从具体国情出发,结合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新形势,以比较的方法,从法律的视角分析应当如何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制度,以达到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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