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地方立法程序专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一系列步骤,其在“不重复”“不抵触”与新《立法法》增加的“区域协同”原则下需要兼顾民主立法与科学立法的双重价值标准。根据提案、审议、表决、公布等不同阶段,相配套的运作机制如过滤机制、顺序机... 展开
作者 | 魏治勋 刘一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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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期刊名称 |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期刊英文名称 | 《Journal of Hen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
页码/总页数 | P.34-39,153 / 7 |
语种/中图分类号 | 汉语 / D901 |
关键词 | 地方立法程序 民主立法 科学立法 区域协同立法 运作机制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研究”(22FFXB005)阶段性成果。 |
收录情况 | BDHX CHSSCD CSSCI CSTPCD |
机标主题词 / 分类号 | 标准规范;互联互通;过滤机制 / G2;TN915;TP3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