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申报2018年度国家标准计划项目

各分技术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2018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国标委综合[2018]19号)要求,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开展集中申报2018年度信息与文献领域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项目的立项重点、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立项重点

服务信息与文献经济社会发展

符合信息与文献领域市场需要,促进信息与文献关键领域标准化工作。

实施重大战略规划

优先考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展规划(2017-2020)年》重大规划中公共教育、公共文化、文物保护、社会服务等信息与文献标准化重点提示工程,支持信息与文献标准化军民融合项目,加快信息与文献军民通用国家标准制定。

扎实推进改革任务

落实信息与文献推荐性国家标准集中复审结论(见附件1),鼓励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项目申报。

推动创新成果转化

支持“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NQI)中的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测试项目,相关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中重要技术创新成果标准转化项目。鼓励信息与文献关键基础领域技术标准研制。

瞄准国际提高水平

鼓励结合国情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46及国际图联IFLA等信息与文献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重点支持国际国内同步制定标准项目,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提升我国信息与文献标准与国际一致性水平。支持信息与文献领域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支持国家标准中、外文版同步制定项目;

2、立项要求

信息与文献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由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征集、遴选和申报。立项申报项目应广泛开展调研,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积极回应新兴产业对标准的需求,注重吸收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代表参与标准起草。

对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优先评估,优先立项。

对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18个月,其它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24个月。

军民通用国家标准项目申报时应充分考虑国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起草单位应由军民双方共同完成。

3、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和标准草案。项目建议书应填写完整、详实,军民通用国家标准项目应在“备注”栏中标注“军民通用”,NQI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支撑项目应在备注”栏中标注“NQI+课题名称”或其他科技项目名称;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申报项目以书面格式和电子格式同时报送。书面格式一式两份,其中项目建议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电子文件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项目申报材料中的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应有足够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充分考虑标准相关方的利益诉求;

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时应充分根据标准技术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等关键环节确定标准制修订进度。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名称(范围)、完成时间、归口单位等原则上不能随意变更。国家标准项目下达后,确需变更延期的,项目延期申请应在原计划完成时间半年前提出。

 

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将在申报材料汇总的基础上,拟于9月初召开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申报审订工作会议。请各相关分技术委员会和各申报单位结合国际标准发展前沿,实际业务工作需求和近年课题项目研究情况,认真做好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于2018810日前将计划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秘书处。

联系人:刘春燕

联系电话:010-58882319

电子邮箱:liucy@istic.ac.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5号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信息资源中心,邮编:100038


附件1 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2 2016年集中复审结论为修订的优先申报项目

 

                                                                                      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 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