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信息与文献标准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分技术委员会、各标准起草专家:

为总结当前信息与文献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制修订情况,进一步推动信息与文献标准计划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实施,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决定开展信息与文献标准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2019年度信息与文献标准项目中期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和内容

  1、检查范围

2019年前立项的,尚未完成报批程序的在研信息与文献标准计划项目,包括:

12018年前立项尚未召开完成标准报批程序的滞后项目;

22018年立项的标准项目。

  2、检查内容

1)计划项目进展情况;

2)计划项目的阶段性成果、经验及成效;

3)计划项目尚带解决的问题及下阶段的计划。

二、中期检查内容

  1、滞后项目

1)提交至少至标准征求意见阶段的相关文件,包括标准阶段性草案(征求意见稿,或送审稿,或报批稿)、阶段性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或送审稿编制说明,或报批稿编制说明),重点征求意见(计划或已完成)的单位名单及征求意见方式;

2)采用国际标准项目提交最新版的国际标准翻译稿;

3)提交按照20191115日前上报标准报批稿的项目进度安排;

42019年应报批的《糟朽、脆弱报纸与期刊纯棉网加固技术规范》(20182060-T-469)项目中期检查内容与滞后项目一致。

  22018年立项标准项目

1)提交标准起草阶段的相关文件,包括在标准起草组讨论通过的标准草案稿,标准草案稿编制说明;

2)提交按照20201115日前上报标准报批稿的项目进度安排。

三、中期检查程序

(一)标准起草组在2019531日前提交上述要求材料,填报标准中期检查表;

(二)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计划20196月组织专家召开中期项目评审会,评审相关材料,形成结论;

(三)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计划20198月下发文件通报中期考核的结果。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请各分会、各在研标准项目起草组认真组织本年度信息与文献标准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二)请务必召开标准起草组会议讨论,分会归口的标准项目需由分会委员审议通过中期检查提交材料后,再报送电子版材料至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941